- 企业法人:
潘耀民
- 经营状态:
存续
- 统一信用代码:
912101050571880241
- 注册资本:
5000万人民币
- 成立时间:
2013-02-28
- 经营期限:
2013-02-28至--
- 登记机关:
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详细地址:
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(1-13-3)
经营范围
许可项目:水利工程建设监理;测绘服务;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监理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;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;水利工程质量检测;建设工程质量检测;检验检测服务;职业卫生技术服务;安全评价业务;安全生产检验检测;建设工程勘察;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工程造价咨询业务;工程管理服务;招投标代理服务;土地整治服务;水土流失防治服务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土地调查评估服务;政府采购代理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水资源管理;灌溉服务;地质勘查技术服务;规划设计管理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图文设计制作;环境保护监测;生态资源监测;软件开发;大数据服务;仪器仪表修理;仪器仪表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